2014年上海口岸发展报告(第二章 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

【信息时间:2015-08-28 15: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第二章 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

第一节  年度综述

上海口岸相关单位尤其是中央在沪查验单位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围绕自贸试验区“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流转自由”的目标,着力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贸易监管制度创新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60多项贸易监管创新制度,其中28项制度已在本市复制推广,22项制度已向全国复制推广。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项目上线运行,口岸“单一窗口”基本框架初步建立,总体工作方案制定发布。自贸试验区运作良好,完成进出口额7623.8亿元,拉动本市外贸增速5年来首次反超全国。自贸试验区贸易和航运功能得到深化,改革效应不断显现。

 

第二节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单一窗口”试点项目上线运行。2014221日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正式启动, 618日一般贸易进口和船舶出口岸联网核放两个项目上线运行,1024日一般贸易出口项目上线运行,1225日船舶进出口岸项目上线运行,1226日自贸试验区一线进出境货物项目上线运行。口岸“单一窗口”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基本实现贸易和运输企业在单一窗口一次性提交申报信息,分别发送给口岸监管单位系统,申报结果通过单一窗口反馈申报人,监管部门通过单一窗口共享监管状态和结果信息。

平台建设和运行平稳有序。试点期间,充分依托上海电子口岸平台,充分发挥口岸监管单位主导力量,积极协调通关信息化相关运营主体,凝聚各方共识,形成试点推进合力,确保试点项目和平台稳定运行,项目功能不断改进和完善,平台数据安全管理有序可控。截至2014年年底,参与贸易功能试点企业10家,通过单一窗口完成一般贸易进出口申报11289票、自贸试验区一线进出境申报7票;通过单一窗口实现国际船舶出口岸联网监管10545艘次,完成国际船舶申报3个艘次。

企业应用体验不断改进。积极引导不同类型企业,全程参与单一窗口的建设方案设计、项目开发、测试评估等活动;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结合企业实际业务操作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改进和完善试点项目功能。企业反映,通过单一窗口平台,实现向各监管部门一次性提交货物和运输工具申报数据,避免了向多个部门、多次重复提交单证数据,从而降低申报作业人力成本;通过一张大表录入数据,减少录入工作量,可以有效降低申报差错率;平台提供数据导入功能,大大提高申报工作效率。此外,监管部门通过平台实现监管状态和结果信息共享,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

“单一窗口”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发布。2014年底,市口岸办会同各口岸查验单位、电子口岸办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和发布《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单一窗口建设总体目标和推进思路;着重提出了单一窗口功能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货物进出口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进出口相关许可、企业资质管理、支付结算以及信息查询等六个模块。

【专栏】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专项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上海自贸试验区贸易监管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是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促进贸易便利化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推动口岸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和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全力予以推进。在国家单一窗口建设工作组统筹指导下,上海地方层面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组,成员包括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中央在沪口岸查验单位,市口岸、发改、交通、商务、经信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机场集团、港务集团、电子口岸办等,负责落实具体建设工作。

 

第三节  贸易监管制度创新

海关17项监管创新制度在本市复制推广。上海海关研究制定了全力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通关便利化、保税监管、企业管理、税收征管、功能拓展等5方面23项改革措施,全部落地生效,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幅提高。区内进口和出口平均通关时间分别较区外减少41.3%36.8%。将自贸试验区17项创新制度复制推广到区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以及上海地区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14项制度在全国复制推广。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研究制定了海关监管方案,并顺利启动试点。联合地方政府打造了浦东、松江、普陀、徐汇4个海关创新制度复制推广示范区。通过因地制宜复制推广海关创新制度,有效促进了浦东总部经济、徐汇“西岸文化走廊”、长宁虹桥航空服务创新试验区和贸易便利化示范区、宝山“区港联动”、上海港国客中心保税展示交易,以及松江、青浦、嘉定、普陀跨境电商业务等一系列亮点项目发展,改革红利不断释放。

检验检疫8项监管创新制度在本市复制推广。上海检验检疫局紧紧围绕制度创新,坚持风险可控、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惯例的检验检疫管理模式。推出“通关无纸化”、“分线管理”、“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等23项改革措施,其中有8项制度已在全市和全国各检验检疫系统进行复制推广。在自贸区“一线”全面实行“进境免于签发通关证明”新制度,截至201412月底共计对51.5万批次入境货物实施了“免签”政策,企业每次办理入境货物通关手续可节约时间4小时以上。落实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审批创新制度,截至201412月底,已有133家进口食品企业申请并注册开通自贸区审批系统。落实进境动植物及其他检疫物审批创新制度,审批流程时限由之前的20个工作日大幅缩减为7个工作日,许可证有效期由6个月延长为12个月。落实进境特殊物品检疫审批创新制度,通过对产品风险管理和企业诚信管理相结合,实施动态监管和分级管理,将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转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海事积极探索自贸试验区监管服务制度创新。上海海事局围绕“简政创新、监管智能、服务高效、安全可控”的目标,研究制定了船舶进出口岸查验便利、事中事后监管、支持试验区功能拓展等19项监管服务创新举措。其中3项举措在第三方评估中得到好评,并陆续开始在局内进行复制推广。推行国际航行船舶驶离洋山港口岸“先许可、后查验”制度创新,提供“船舶出口岸许可”即到即取、多份申请材料开航前一次提交、多艘船舶一次办结的便利服务,实现了船舶出口岸查验业务办结“零等待”;推行海事集约登轮检查制度创新,解决多头执法问题,做到能够不登轮检查的不再登轮检查,必须登轮检查的事项,一次完成海事监管所有执法检查,有效降低了海事现场检查对船舶营运可能产生的影响,大大提高了自贸区港口运营效率; 实施防污染作业远程监控,自20143月份正式实施起,通过远程监控减少登轮检查185艘次,实现了船舶到港即时作业和海事部门的实时审核,登轮检查次数及频率均有明显下降,对港口作业效率提升意义重大。

 

第四节  功能辐射效应深化

自贸试验区运作良好2014年,区内企业完成经营总收入16000亿元,同比增长11.0%。其中,商品销售额13800亿元,增长11.5%,航运物流服务收入1180亿元,增长15.0%。完成进出口额7623.8亿元,增长8.3%,增速高于本市平均3.7个百分点,高出全国6个百分点,拉动本市外贸增速5年来首次反超全国。其中,进口额5587.7亿元,增长7.3%,出口额2036.1亿元,增长11.2%

贸易功能不断增强。澳大利亚进口商品国别中心启动运营,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引进微软、太田等企业近300家,森兰区域保税展示交易功能已延伸至临港地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方案获商务部函复同意;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启动筹建,制定了《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建立了以保税交易和人民币跨境结算为特征的市场运行体系;跨境电子商务已探索形成保税进口、直邮中国两种模式,上线商家达到60家;全球维修检测再制造业务初具规模,中外运-杰浦电子全球维修、曼恩船舶维修等项目启动运作。

航运功能探索拓展。上海海关在简化一线进境备案规范要素的基础上完成海运国际中转集拼监管方案制定,并设定准入标准,洋山保税港区和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先后开展国际中转集拼业务试点。上海检验检疫局制定出台中转货物原产地签证新制度,支持国际中转分拨业务发展。简化监管手续,对国际中转、集拼的货物实施核销管理。对需要实施植物检疫的产品,可为企业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植物转口检疫证书、熏蒸/消毒证书,便于企业开展中转业务;在上海海关支持下,DHL新增两条国际中转集拼航线,并成功试运行空运快件渠道首票总运单拆分模式下的国际中转集拼业务。上海检验检疫局试行完善了自贸区“空运国际中转快件动植物及其产品、食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创新跨境国际中转的快件及国际集拼的监管模式,积极支持拓展中转试点企业及航线范围,提升机坪直转、集拼中转业务量。浦东机场货邮机坪直转业务由DHL扩展到UPS。上海海事局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根据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实施需求,完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信息平台建设,做好相关船舶登记人员的选拔、培训和登记业务管理工作。

【专栏】上海海关创新贸易监管模式支持自贸试验区产业跨界融合、互动发展。上海海关推动加工贸易与生产性服务业相融合,支持开展境内外维修、研发等业务,推动加工贸易从简单“制造”向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高端“智造”领域延伸。推动保税业务与金融创新相融合,支持融资租赁、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及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吸引280余家融资租赁企业以及60余家大宗商品龙头企业、伦敦金属交易所指定的全部5家中国交割库运营商入驻。推动国际贸易与国内消费相融合,创新“前店后库”保税展示交易模式,支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减少营销链条中间环节成本。推动实货贸易与物流服务相融合,探索形成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国际中转集拼作业模式,帮助企业更好配置境内外资源,满足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及现代物流综合集成需求。

 

第五节  2015年重点任务和举措

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上半年完善已上线项目功能,推动贸易许可、税费办理、企业资质等项目上线运行,将涉及贸易监管的各主要部门和主要环节纳入到单一窗口。建立单一窗口运维机制,制定和公布服务规范和用户手册。扩大企业应用范围。同时,探索长三角区域“单一窗口”建设,结合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建设,开展亚太示范电子口岸案例和跨境试点项目应用研究。

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启动物流配送业务模式试点,推动试点企业范围扩大到贸易类企业,形成海关税务协同监管机制。研究探索加工贸易业务模式的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办法。及时分析和总结试点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管办法。

深化和推广自贸试验区贸易监管制度创新。总结已推广自贸试验区贸易监管措施的实施情况,再形成一批新的创新制度,进一步加强口岸监管制度创新的协调同步。加快形成贸易便利化创新举措的标准化制度规范,将改革试点覆盖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统筹推动自贸区海关制度创新与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更有效地促进自贸区与自主创新示范区“双自联动”。

继续深化自贸试验区功能拓展。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特点的监管和通关流程,出台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意见。继续推进集成电路产业链全程保税监管便利改革试点,推动生物医药便捷通关的深化拓展。进一步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中转集拼业务,支持机场开展分运单国际中转集拼业务,推动中资非五星旗船沿海捎带业务发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

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形成本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全力推进本市特殊区域类型、存量和管理的深度整合,全力推进区域产业、贸易、功能和监管的全面优化。推动本市出口加工区转型为综合保税区,积极引导区域向高端制造、现代物流、研发展示、全球维修、国际贸易等方向转型升级。

(供稿:冯 杨晓 吴珊刘代宇 张俭 林建明 邢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