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日起,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全面推行进口货物预检验制度,企业可在货物入境进区或在区仓储时申请预检验,对预检合格的货物实施核销放行,免于检验。该项制度实行后,货物进境通关时间普遍缩短50%以上。
进口货物预检验及核销,是指根据企业申请,检验检疫部门对区内货物实施集中检验,分批核销出区的工作模式。企业在货物入境进区或在区仓储时申请预检验,即可以由检验检疫机构一次完成检验检疫工作,货物一经检验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将登记预检验合格信息,并签发核销凭证。凭此凭证,预检验合格货物可以免于检验,随时分批出区,直接核销放行。通过预检验及核销制度的实施,可以在自贸试验区“二线”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同时,有效地将刚性的进口现场检验和实验室检测时间前置到货物的在区仓储期间,实现了货物出区时“零等待”和预检验后,货物进境到进口通关的整个流程时间至少缩短50%。进口工业品从7到8个工作日缩短至3到4个工作日,进口化妆品从12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